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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华勘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添加时间:2019-12-10   浏览次数:345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署要求,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为重点,坚决整治各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局冬季安全生产,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对安全生产不过问、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底数不清、风险不清、措施不清、隐患不清,存在侥幸心理,管理措施不力,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实现全覆盖;落实“三管三必须”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部署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

三、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随意随性,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未形成有效机制。 

四、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对企业安全监督只放不管,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不到位;开展安全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未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要求,对违法违规企业动真碰硬,该整改不整改、该处置不处置,放任隐患企业长期“带病”生产。

五、野外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冬季恶劣天气组织施工防滑、防摔、防冻、防高空坠物、坠落、用电、防火等措施不到位,防地质灾害(滑坡、塌方、泥石流)、山洪、上游来水和涉水安全等;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等。

六、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不到位不严格;冬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隐患问题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民爆物品的运输、存放、领用和采矿、选矿、运输、冶炼、尾矿库、环保、地质灾害预防等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缺失,执行不力等问题;隐患问题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

七、危险化学品管理。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购买、存放、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检验测试单位的危化品购置、储存、领用,废酸、废液的处置安全,操作间排酸排气管网安全,各种测试用气的隔离是否符合要求;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熟视无睹,视而不见;隐患问题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监管责任不到位,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 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

八、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办公场所、车间厂房、单身宿舍、学校、招待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食堂燃气使用单位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办公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生产车间的用电防控、机械安全等方面安全。

九、机动车交通安全。重点整治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未能做到野外海外项目制度和管理全覆盖;冬季行车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隐患问题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对野外、海外项目机动车管理监管责任不到位,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

三、具体举措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和检验标准, 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挂帅,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加,分片包干、各负其责;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很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 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部门)、整改时限,于2020年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四)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局集中整治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等进行明查暗访。要坚持一般隐患立即整改,确保现场治理到位;较大隐患限期整改,确保按时清理到位;重大隐患督办整改,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反弹隐患持续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到位。要做到指导协调、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梳理、分析前期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对安全风险大、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单位,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彻底整改。

(五)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组织不力,各单位领导分片包保检查工作滞后的,将公开通报、点名批评;对事故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约谈并通报;对由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评。

各单位要将工作方案于2019年12月11日前上报局经济发展处。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每月15日、30日上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2020年2月16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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